國民黨中常會通過 開除葉世文黨籍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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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涉及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國民黨考紀會6日以葉世文違反黨內廉政紀律為由,開除葉世文的黨籍,國民黨中常會今天(11日)通過這項備查案。

國民黨今天下午召開中常會,考紀會在會中報告開除葉世文黨籍案。考紀會指出,媒體在5月30日報導葉世文涉嫌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向遠雄建設公司收取賄款,經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在連夜複訊後遭羈押禁見。此案經媒體披露後,引起輿論批評,嚴重影響國民黨的形象與聲譽。

考紀會指出,葉世文所涉之罪屬於國民黨黨章第35條第2項有關廉能條款之罪,雖未經法院判決有罪,但被廉能會認定有害社會公義、有損國民黨聲譽者,仍得予以黨紀處分。因此,廉能會在6月4日傍晚開會,決議建議考紀會開除葉世文的黨籍。考紀會隨後在6月6日上午召開會議,依據廉能會建議及黨章第35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會中委員一致同意開除葉世文的黨籍。

根據國民黨黨章規定,開除黨籍處分案件應向中常會報告備查,被處分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處分書或公告後20天內向廉能會申訴。黨員受開除黨籍處分2年後可申請恢復黨籍,但須視考紀會核准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