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1997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上路之後,規定性侵案件必須強制通報。衛福部保護服務司10日公布去年通報統計結果,去年共有1萬3928起性侵通報案件,其中女性被害人高達8成5,超過一半都是未成年少女。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被害人的通報案件年年攀升,通報件數從2009年的573件飆升到去年的1329件,短短5年成長1.3倍。
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說,男性被害人有9成9是被男性加害,最常見的是在集體的生活環境當中。她說:『(原音)有一部分可能是中輟生、有一部分是在集體式的生活裡,例如監獄、少年輔育院、中學等,集體式的空間裡頭,他容易發生集體式的校園性侵害。』
張秀鴛認為,以前男性如果遭到性侵,多半選擇隱忍,但是近年受到多元成家、性傾向等議題受到關注,社會風氣變得開放,男性遭到性侵之後,變得勇於求救,也是通報增加的原因之一。
根據美國研究指出,男性的性侵被害人,如果沒有接受適當的輔導、協助,有將近8成的人未來會成為性侵加害者。衛福部也呼籲,家長、學校應該教育孩子「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告訴孩子自己的身體別人不能隨便碰,也不能任意碰觸別人的身體,如果遭到侵犯應該趕緊求救,也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