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偷撲滿 得手200元
35歲吳男缺錢買毒,90年10月25日下午5點,路過鳳山區一棟公寓,趁2樓民宅無人翻進陽台,發現門窗反鎖,手持工具敲破落地窗,手部因此割傷,他偷走客廳的1只撲滿,得手200元就倉皇逃離。
警方現場採集到1滴血,送驗比對未果建檔,全案陷入膠著,直到去年12月,吳男因毒品案入監服刑。警方採集他的血液型別送檢,刑事局比對資料,才發現他涉及該起住宅竊案,比對現場遺留血跡,因DNA型別相符,成為破案關鍵。
警方表示,吳男坦承犯行,他垂頭喪氣說,好不容易關了1年,就在出獄前夕,為了12年前的200元案,又要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