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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達未報到 嘉檢開拘票

中央商情網/ 2014.06.06 00:00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6日電)嘉義縣議會前議長余政達貪汙案遭判刑10年4月定讞,今天應發監執行,但余政達卻未報到;檢方當即簽發拘票,將逕行拘提。

余政達被控在民國96年嘉義縣承辦台灣燈會期間,向廠商索賄新台幣100萬元,經最高法院依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刑10月4月,褫奪公權5年。

由於全案定讞後,余政達終生不得再參選公職,並喪失議員及議長資格,嘉義地檢署5月22日簽發傳票通知他今天下午2時到案執行,但余政達並未報到。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地檢署5月22日發出傳票後,就啟動防逃作業,限制余政達出境,但當時余政達已行蹤成謎。

余政達在判刑確定後「神隱」,地方盛傳出他已潛逃至中國大陸,甚至指稱他已偷渡到上海。檢方表示雖有接獲傳聞,但無從證實。

檢方指出,余政達今年初至5月,有5次前往中國大陸的紀錄,每次出境時間約3、4天至10天左右,最近一次入境是5月3日,此後並無出境紀錄。

陳昭廷表示,余政達判刑確定後,至今並未聲請延緩執行,他的家人表示要委任律師提非常上訴,但檢方也未接獲聲請非常上訴狀。

他說,由於余政達逾時未報到,檢方已簽發拘票,限警方在6月18日前拘提到案,並通知余政達的妻子(保證人)帶余到案,否則將向法院聲請沒入新台幣100萬元保釋金。

陳昭廷指出,若余政達6月18日仍未到案,將依法發布通緝,通緝時效50年,也就是通緝時效至民國153年。10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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