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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功涉案師復職否 受爭議

自由時報/ 2014.06.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歐素美、林曉雲/綜合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日月明功靈修團體虐死高中生詹淳寓案,被列為偽證被告的台中市國立清水高中輔導主任蔡淑芳、輔導老師詹素珠各獲緩起訴處分一年,健康與護理科老師林曉年獲不起訴處分。

由於三人在去年十二月都遭清水高中停職,昨日處分出爐,三人是否可復職?清水高中校長賴昭呈說,三人雖停聘教職,但仍保有教師資格,由於林曉年獲不起訴處分,等於已排除涉案,應該會給予復職;至於蔡淑芳、詹素珠兩人,校方會儘快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同意二人復職。

去年五月彰化縣和美鎮「默園」,發生日月明功成員被控集體虐死鹿港高中學生詹淳寓命案,詹生被集體凌虐十八天,最終因營養不良、臟器衰竭餓死,外界稱為「日月明功案」。

全案共有十九名被告,其中主嫌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仍在押)、詹生的母親黃芬雀等八人在今年一月十日被彰檢依涉嫌傷害致死罪起訴,另外包括蔡淑芳、詹素珠、林曉年等十一名被告,因罪責較輕,列為後續起訴名單。

檢方指出,蔡、詹二人明知詹淳寓被囚禁在「默園」內,卻在接受檢警偵訊時做出不實的供詞,涉及偽證罪嫌,但考量二人沒有前科,且在案件偵查中深表悔悟,詳細說明案件發生經過,有助於案件偵辦及釐清真相,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均為一年,詹、蔡並應分別向公庫支付四萬、三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兩個場次;至於林曉年因距離案發時間已過半年、記憶模糊,難認其有隱匿實情的故意,偽證罪嫌尚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清水高中家長會長李金柱說,由於三名教師獲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顯示三人涉案情形不是太嚴重,不應罔顧三人權益,他尊重學校教評會決定,也會適時表達家長的意見。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張秀惠表示,三名涉案教師,依教評會規定是可以回聘,校方應讓三教師回任。

教育部國教署人事主任邱東坡說,緩起訴其實仍是「有罪」,依規定由清水高中召開教評會,在兼顧學生學習權及老師工作權做出決定後,再送國教署核定,原則上國教署會尊重教評會的決定。記者依三位老師過去留下的電話聯繫,均未接通,無法獲得三人對檢方處分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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