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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陳為廷控檢警向醫院索取醫療個資 嚴重侵犯人權

NOWnews/ 2014.06.05 00:0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318太陽花學運落幕至今兩個月,檢警約談偵辦名單已經超過四百人,今(5)日包括當時參與抗爭行動的學生領袖林飛帆、陳為廷、及律師賴中強等人舉行記者會,質疑檢警向醫院索取當時就診民眾的醫療個資,並進一步要求傳喚說明的做法,他們認為這是嚴重侵犯人權。

陳為廷表示,離開議場後,他們已經集體向檢察官說明整起事件,其他參與的民眾並不會比他們更了解決策過程,認為檢警的傳喚行動有濫訴嫌疑。

林飛帆則說,他們已經努力掌握一定的資料,有很多被傳喚的參與者,他們實際上因為陪同學到醫院就診,隨救護車一起去,他們就被偵辦了,有些人是傷者送到醫院之後,在搭救護車的過程中,留下資料,被提供出去,當作被偵辦的理由,證明他們當時是有在行政院現場。

林飛帆強調,針對整個政院事件,包含整個318占領國會運動,其實他們在出國會議場之後,就已經向地檢署主動到案說明,已經很清楚交待,在地檢署的時候,很清楚向檢察官交待,他們的決策過程,包括那時候有那些主要參與者,其實都已經向檢察官報告,還有什麼理由,是已經向檢察官主動到案說明的情況下,還可以再對醫院的參與者和傷者,進行追訴。

林飛帆說,他們認為這不是在辦案調查,而是在這些受傷的同學的心中,再重新建立一個恐怖的印象,檢調的目的無他,就是再一次恐嚇這些運動的參與者。

對於侵害個資的問題,林飛帆表示,醫院本身對於個人的就診資料,本來就不應該提供給其他第三者,為什麼今天可以透過這種方式,由國家機器向院方索取這些資料,它到底是依照那條法律,去要求醫院提供資料,他要求警方必須說明。

不過,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表示,醫療院所並沒有提供就醫資料;但消防署緊急救護組組長李明憲則坦承,消防署在收到台北市刑大的名冊後,有以密件方式提供救護紀錄表。

對此,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楊源明表示,警方並沒有向醫療院所調閱資料,但奉檢察官指示向消防單位調取資料,以對受傷民眾進行追查,並釐清是否有員警施暴、或民眾本身涉及違法等情事,他強調,案件偵辦都依法定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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