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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太長、未給例假…43%醫院 違勞基法

自由時報/ 2014.06.0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近年來醫護人員過勞、工時問題備受矚目,台北市勞動檢查處今年一至四月針對四十六家醫療院所進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發現有二十家違反勞基法,比率高達四十三%。勞檢處表示,已依行政罰法規定要求違規業者陳述意見,決定是否開罰,最高可罰三十萬元。

勞檢處主秘吳夢麟表示,今年一月一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的醫護人員(不含醫師),包括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等醫事及技術人員,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全面回歸勞基法一般工時規範。

吳夢麟指出,這次抽查八家台北市醫學中心、十三家區域醫院、二十二家地區醫院及三家曾遭申訴的診所,有六家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四家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三家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三家未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二家休假日未加給工資及二家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另有業者分別違反與從事繼續工作勞工簽訂定期契約、使女性夜間工作未符合法定要件僱用受僱者在二百五十人以上、雇主未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托兒措施;二十家違規業者中,有三家違反兩個條例以上。

勞檢處已依行政罰法規定要求違反的業者在兩週內陳述意見,若雙方無異議,將依違反勞基法裁罰基準開罰,可罰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規業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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