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處主秘吳夢麟表示,今年一月一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的醫護人員(不含醫師),包括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等醫事及技術人員,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全面回歸勞基法一般工時規範。
吳夢麟指出,這次抽查八家台北市醫學中心、十三家區域醫院、二十二家地區醫院及三家曾遭申訴的診所,有六家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四家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三家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三家未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二家休假日未加給工資及二家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另有業者分別違反與從事繼續工作勞工簽訂定期契約、使女性夜間工作未符合法定要件僱用受僱者在二百五十人以上、雇主未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托兒措施;二十家違規業者中,有三家違反兩個條例以上。
勞檢處已依行政罰法規定要求違反的業者在兩週內陳述意見,若雙方無異議,將依違反勞基法裁罰基準開罰,可罰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規業者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