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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員警欠稅逾4千萬 財部:每月扣薪,已追討140萬

NOWnews/ 2014.06.04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公布公務員欠稅名單,榜首是台中一名警察,欠繳金額達4600萬元。對此,財政部中區國稅局4日表示,經查該名警察與其配偶名下僅有老舊車輛,無其他財產、配偶也無所得,已就車輛辦理禁止財產處分及移送強制執行,兩人也被限制出境,目前從員警薪資每月扣薪,截至目前已徵起140多萬元,同時也將持續追查關係人相關財產、資金變動資料,有無隱匿財產規避稅捐執行情形,隨時就新增可執行的財產標的,查報執行分署。

陳怡潔召開記者會指出,各區國稅局之公務員欠稅項目,以「綜所稅」最普遍,其中欠稅超過千萬元的大戶有4人,並且是2000萬元起跳,而最不可思議的是,欠稅第1名竟然是中部的1名基層警員,欠繳金額為4633萬2800元。

陳怡潔並進一步追問,是否有將這名警員移送檢調或監察院調查,此外,國稅局在追討公務員欠款部分,比起一般民眾的執行方式,顯然寬鬆許多。

中區國稅局說明,員警案件是在查核營業人開立不實發票案件時,衍生查獲這名員警與配偶銀行帳戶有砂石業存入及支付給其他砂石業的款項,而且在核課期間內91至93年度未辦營業登記經營砂石業,其後94至96年等3個年度則以其配偶設立的甲砂石行漏報銷售額,因此,核課這名員警及配偶設立的甲砂石行5%營業稅及25%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核定應補徵員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本稅及裁處罰鍰合計4千多萬元。

此外,中區國稅局也把這名員工以涉及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及教唆或幫助他人逃漏稅,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及第43條移送調查站偵辦刑責。

中區國稅局指出,經查員警與配偶名下僅有老舊車輛,並無其他財產,配偶也無所得,已就車輛辦理禁止財產處分及移送強制執行,並被限制出境,目前也就員警薪資每月扣薪中,截至目前已徵得140多萬元。

中區國稅局並強調,將持續追查這名員警及關係人相關財產、資金變動資料,查核其是否有隱匿財產規避稅捐執行情形,隨時就新增可執行之財產標的,查報執行分署,以利稅捐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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