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6/042.公司名稱:恒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5月29日股東常會通過更名)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擬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主辦新台幣貳拾億元整之聯合授信案,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於此聯貸額度範圍內與銀行團簽署聯合授信合約與其他相關檔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