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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過長 國發會:有改善空間

中央商情網/ 2014.06.04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014年 6月 4日電)國發會今天表示,我國勞工年工時相對其他國家,仍有改善空間,除自民國 104年起,將擴大解釋勞基及其施行細則,以保障勞工國定休假權益外,也將致力改善經濟。

我國2012年的平均年工時為2140小時,雖低於新加坡(2402小時)、香港(2340小時),但高於日本(1745小時)、韓國(2092小時),引發國內勞工怨嘆很苦命。

國家發展委員會指出,我國勞工年工時,相對於其他國家、地區,確實有較長問題,顯示我國勞工在工時方面勞動條件,仍有改善空間。

國發會說,勞動部已在5月21日發布解釋令,自104年1月1日起,凡「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日,遇勞工例假或其他無須出勤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以保障勞工國定休假權益,有助於縮短我國勞工年工時。

另外,國發會強調,政府目前全力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扶植創新創業及推動法制革新,以致力經濟基本面改善。10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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