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輪胎:董事會通過重要討論議案,有關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為股東利益提出方案由。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6/04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開會討論有關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南榮開發建築(股)公司持有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為股東利益提出方案,其內容如下:一、有關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基於股東之利益,擬採行下列二個方案: (1).由南榮開發建築(股)公司出售二分之一土地,以實現出售土地 之利益。 (2).由本公司出售100%子公司南榮開發建築(股)公司二分之一股份 ,以實現土地之隱含利益。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及相關法令辦理。8.因應措施: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及相關法令辦理。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