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6/04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1.77元。(3)通過法定盈餘公積配發現金案 :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03元。(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及各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5)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6)董事、監察人選舉案:當選名單如下 董 事:1.蘇南州 2.富陽事業(股)公司法人代表:陳志真 3.煜仁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蘇經文 4.陳志宏 5.江瑞萌 監察人:1.簡秋玉 2.林英來 3.陳澄昌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盈餘分配案及法定盈餘公積配發案,合計每股配發現金1.80元,俟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