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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表示,台電積極推動核廢料之最終處置,絕無擺爛情事

大成報/ 2014.06.03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瑞明/台北報導】針對6/2日自由時報「核廢最終處置場選址 台電擺爛」報導,台電回應表示,我國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係參照國際上的作法,採整體規劃、分段實施方式辦理。台電除了核能後端處計畫專職課組管理人力外,尚有選址專責溝通人員十餘人,及公司營業區處與各相關技術部門皆協力執行,並委由工程顧問公司、學術與研究機構辦理調查評估及技術發展工作,未來若完成選址,自然會增加專業人力,逐步達到國外人力規模。目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已於101年公告兩處「建議候選場址」,而高放射性廢棄物之最終處置部份,皆依規定按時程提出年度計畫及成果報告,在在顯示台電公司皆秉持積極的態度推動核廢料之最終處置。

有關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經濟部已於101年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等兩處「建議候選場址」,但目前地方性公投之執行尚有困難,台電公司在經濟部督導下持續進行民眾溝通工作,俾利公投之推動;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則依原能會核備之計畫書,逐年切實推展年度工作,預定於106年底提報「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

此外,經濟部已於102年11月18日成立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推動設立國家級專責機構,以加速推行核廢料最終處置計畫,台電公司將全力配合,儘早建立我國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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