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徐妻楊女與丈夫婚後感情不睦,時常爭吵,楊女因而萌生殺機,與男友徐方偉共謀殺夫;被害人1月24日凌晨回住處後,楊女將FM2摻入丈夫飲料中,待被害人喝下昏睡後通知男友前來。
徐方偉為免遭路口監視器拍攝留下跡證,先後戴長假髮、口罩變裝,於當天清晨以楊女提供的遙控器開啟樂器行1樓鐵門後直上5樓。
兩人合力以膠帶綑綁昏睡的被害人,帶至裝滿水的浴缸內,欲強壓被害人頭部入浴缸欲使其溺斃不成,被害人還一度掙脫嘴巴膠帶,向2人哀求「放過我」。
徐方偉不顧被害人哀求,持不明物品毆打被害人頭部、身體,並推其頭部撞浴缸週圍牆壁,造成被害人頭部及全身多處鈍力傷,再將被害人內褲塞入其嘴,並以膠帶綁住,再把被害人頭部壓入水,直至被害人斷氣。
徐男案發後與楊女一同清理現場,再以絲巾綑綁楊女雙手,製造楊女也是被害人後,變裝逃逸。
楊女事後打電話向親友求救,並誤導警方全案為財殺,但因說辭反覆,當庭遭檢察官逮捕並聲押獲准,警方隨後又循線拘提徐男到案。全案經連月調查釐清,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