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貿科技:本公司李弘偉董事於未擔任董事職務前之訴訟案件判決情形及投保中心受理該案投資人委任求償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6/032.公司名稱:昇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一、李弘偉於民國99年6月17日經本公司股東大會選任為董事,其於民國98年7月6日至8月24日未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涉嫌操縱本公司股票價格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判決緩刑及罰款確定在案。二、投資人保護中心擬以判決書所載事實及涉案相關法條為基礎,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8.因應措施:一、李弘偉於本案發生期間並非本公司董事,且本案係屬李弘偉個人訴訟案件,投資人保護中心擬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求償對象係李弘偉個人,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等營運並無影響,公司營運業務均一切正常。二、李弘偉目前雖擔任本公司董事,然所涉案件係屬個人訴訟,非關公司業務,且本案發生期間並非本公司董事,其法律效果不及於本公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