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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分手惡警不要 拍裸照逼簽本票還性侵恫嚇殺死她

NOWnews/ 2014.06.02 00:00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這麼會有這樣的警察?!苗栗縣一名已婚的巡佐,私下另搞婚外情10多年,他因不滿小三提出分手,竟然強拍對方裸照還性侵對方,甚至還逼對方簽下「分手費」百萬本票,事後小三怒控該名惡警。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該名惡警4年8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任職於苗栗縣的一縣四星52歲巡佐,已婚後還與一名42歲的女子發生婚外情,而且交往10多年。2012年9月,女方提出手分,巡佐疑似心生不滿,藉故邀約到新竹市一間汽車旅館談判,不料一到房間,男子竟動手扯破女方身上的衣物,還大罵「妳真是不要臉!」

該名惡警還要女方自行脫去長褲和內褲,在廁所內強拍裸照,甚至還恐嚇「讓我打一砲!不然就殺死妳!」女方抵抗仍遭男方性侵。另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男方逞完獸慾後還要女方簽下1百萬元借據,他見對方一度猶豫,竟恐嚇女方要抓她女兒,女子才只好簽下。

事後女子稱說自己衣物都遭撕毀,求巡佐外出購買衣物,再趁他外出時報警,警方獲報循線埋伏順利逮人。男子開庭時坦承有性交和拍裸照,辯稱是對方自願,但法官勘驗照片認為女方表情痛苦,不採信男方供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苗栗警方則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會依規定將他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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