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合宜住宅案,5月30日聲押趙藤雄、魏春雄等人,台北地院31日分別裁定趙藤雄新台幣500萬元、魏春雄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方立即提起抗告後,高院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北院於1日晚間8時30分重開羈押庭,庭訊約近4小時結束,今凌晨裁定趙藤雄、魏春雄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指出,依共同被告於偵查中的供述,趙藤雄、魏春雄2人與葉世文間,另有行受賄的犯行,檢察官也提出理由書,表示有相關共犯、金流等,有進一步偵查的必要。
北院說,審酌偵查是浮動的狀態,趙藤雄、魏春雄2人所涉犯案件仍在偵查階段,在共犯關係中所居的角色、所涉相關犯罪情節、全案共犯的分工關係均尚有未明,有勾串、滅證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