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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強制自主檢驗 明年上路

自由時報/ 2014.06.02 00:00
第一波鎖定水產、肉品以及乳品加工等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混油及乳品事件凸顯食品業者自主把關不足,食藥署強制業者自主檢驗,第一波鎖定水產、肉品以及乳品加工等業者。預計明年起,業者至少每季或是每批針對原料或成品進行自主檢驗,否則將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其中,水產品、肉品以及乳品業者須檢驗原料中的動物用藥殘留情形。添加物製造商及輸入商檢驗重金屬含量,特殊營養品業者則檢驗成品中營養素以及微生物含量。

檢驗頻率 暫定每季或每批一次

目前暫定檢驗頻率為每一季或是每批一次,業者可以自主檢驗,也可以送交認證實驗室檢驗,樣品以及檢驗報告均須留存至少半年。

此外,這些相對高風險業別未來也會要求設定追溯制度,商品的上下游流向必須可以追蹤回溯,那麼一旦出問題,就會知道是那些產品出問題。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指出,選定的業別以及檢驗項目,是相對高風險業別以及例行性檢驗項目。至於檢驗的頻率,因為目前仍是草案階段,待真正上路實施後還會進一步依據產業別微調。

嚴防做假 同步設有兩層把關

至於民間擔心業者會不會送驗的是一套?但是真正賣的是另一套?姜郁美強調,除了信任廠商之外,也會同步有另外兩層的把關,一個是現行政府針對市售產品的監測,另將由非政府組織進廠抽驗。

草案預計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路實施,未來經公告實施的食品業者如未依規定進行檢驗,可依違反食安法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情節重大者,還可能面臨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若被廢止食品業者登錄,則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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