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台北地院日前裁定趙藤雄、遠雄開發部副總經理魏春雄各以500萬元、1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
高院認為,交保金額明顯不足以保證無棄保逃匿之虞,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遠雄企業團指出,目前靜待開庭通知書後會告知趙藤雄,未來在庭上將詳述理由。
此外,趙藤雄31日交保後繼續巡視工地,回到辦公室批公文,這已經是多年來的習慣,他都是利用週末時間巡視各工地,以確切掌握各工地工程進度和問題。
遠雄企業團表示,趙藤雄31日交保後召開高層主管會議,並叮囑「我們還要更努力,努力不夠、社會大眾不諒解,要檢討自己」,並非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