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31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有關本公司董事長及相關人員經台北地檢署偵訊後,業已交保請回。(2)本公司標得八德合宜住宅投資興建案一切程式合法,且已完成簽約作業。(3)本公司及各轉投資事業之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8.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調查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