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林敬傑臺北25日電)國防部今日表示,對於江國慶刑事補償案,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向前部長陳肇敏先生求償1,474萬714元、柯仲慶先生1,474萬714元、曹嘉生先生859萬8,750元、黃瑞鵬先生不予賠償、何祖耀先生859萬8,750元、故李植仁先生的繼承人1,289萬8,125元,合計8,844萬4,284元。
國防部指出,江國慶刑事補償案屬原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職權,由具律師資格軍法官與經驗豐富的專業律師組成專案訴訟小組,本於審慎態度,積極蒐證,充分準備,全力進行訴訟程序,以維國防部與國人之權益。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對於臺北地方法院今日的判決,將由專案訴訟小組於收受判決書後,審慎研析,適法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