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自103年7月1日起委由凱基證券股份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東自即日起辦理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股東登記項目,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註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5樓辦理,電話:(02)238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