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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區 高市3要1不要

中央社/ 2014.05.28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8日電)基於高雄港周邊亞洲新灣區再開發及產業轉型再發展需要,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開發,高雄市表示「3要1不要」,含要金融服務等。

高雄市政府今天以發布新聞稿的方式,宣示市府的期待與立場。

自由經濟示範區,高雄市的「3要1不要」,包括要金融服務業、要港區再造、要產業轉型,不要傷害農民的「農業加值」;市府盼須符合程序公開透明,以及建置產業、就業衝擊保障配套等原則。

市府說,示範區設置從原本高雄市「唯一」變成「之一」,中央政府設置的六港一空幾乎將台灣整體變成自由經濟示範島,除決策變化未對外說明,其是否仍具示範效果,也令人懷疑。

市府說,高雄市是工商大城,農業產值所占比重雖不高,但農業就業人口不在少數,農產品開放進口後的因應措施,中央至今未有對策;憂心恐不利台灣農業品牌。

市府認為,審查程序透明化、建立社會共識、產業衝擊評估配套都是示範區條例是否通過的關鍵,盼中央勿漠視任何環節,否則恐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市府指出,亞洲新灣區是高雄產業轉型及高雄港再生的契機,市府將亞洲新灣區列為服務業開放自由化的示範區,除土地多屬國公有土地,也有助土地提升價值的用意。

市府主張,示範區條例應明訂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內國公有土地與國營事業管理機關及高市府合組成立或共同委託同一公民營事業辦理申請規劃、開發和招商業務;成立金融專區;公司得設立營運總部;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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