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警政署:M-Police依規定申請

中央社/ 2014.05.28 00:00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8日電)警政署今天說,員警使用M-Police是依據「警政相片比對系統」,派出所層級使用權限依規定申請核准,若違法一定嚴辦。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方使用警用行動電腦M-Police中的人臉辨識系統,讓隱私不設防。

警政署表示,101年度開發的「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對為民服務如協尋失智老人、查證身分及協助偵查等,可簡化勤務,提升效率。

警政署說,依戶籍法第67條等相關規定,公務機關需用國民身分證請領資料及相片影像檔,應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

警政署表示,基於警察職權行使、偵查犯罪與維護治安需求,訂定「國民身分證相片影像資料使用管理要點」,並向內政部申請提供查詢身分證相片資料,符合使用規定,且依法有據,無適法性問題。

警政署說,員警使用M-Police需有權限,若有必要查詢民眾資料,經當事人同意後才依規定使用,且勤務與一般調閱戶政資料並無不同。

警政署已訂定「警察機關資訊安全實施規定」、「警政日誌管理系統作業規定」及「警用行動電腦使用管理要點」等內部管控機制。

有關M-Police警用行動電腦「即時相片比對」使用權限,警政署說,比照「警政相片比對系統」授權程序,派出所層級使用權限,須依規定程序申請核准,若有員警不當使用讓民眾權益受損,一定追究疏失人員行政及刑事責任。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