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只要內政部都委會審定台泥開發案,市府就會公告施行,台泥依規定應該在3年內開發,否則市府會還原原來的都市計畫,盼台泥展現誠意,以回饋之心順應地方期待。
李喬如說,台泥鼓山廠在壽山採礦並從事水泥和混凝土生產,數十年造成地方很大的污染,阻礙發展、空污更影響人民健康。
李喬如表示,高市府在1992年終止台泥鼓山廠採礦權,居民期待透過土地開發終止台泥在舊址還在從事的混凝土攪拌,還給居民好的生活環境,但是台泥開發態度不定,開發計畫延宕很久。
去年中,高市府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台泥開發案,目前開發計畫在內政部審議。李喬如說,居民飽受台泥混凝土攪拌造成的空污,盼台泥展現誠意,配合都市計畫速停混凝土攪拌生產,同時拆除老舊危險建築。
李喬如說廠區內含士敏土廠和辦公廳舍共有4樓老舊危險建築,不僅安全堪虞,還有礙觀瞻,籲台泥展現回饋誠意在3個月內拆除,否則要發動民眾抗議。
盧維屏說,只要市府公告台泥開發案施行,業者應該在1年內停止混凝土攪拌廠生產線,既然台泥已有舊廠開發計畫,可考慮提前終止生產,還給鄰近居民好的生活環境。
台泥面積約31公頃,都委會通過變更廠區住宅區10.7公頃、商業區5.8公頃、公園約12公頃,其餘為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