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奇美實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27 00:00
第七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103/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趙建仁(奇美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洪良義(奇美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蘇耀宗(奇美實業(股)公司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相關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表決通過同意解除經理人競業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趙建仁(奇美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洪良義(奇美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蘇耀宗(奇美實業(股)公司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趙建仁(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鎮江奇美塑化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洪良義(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蘇耀宗(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鎮江市新區大港韓峰路1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塑橡膠、電子材料產品之生產與銷售、材料檢測技術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集團轉投資之子公司,無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