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矚目的是,一審將全案分成3大區塊切割審判,被洪家指為被告判決過輕的主要因素,昨檢察官許永欽當庭主張,全案是同一犯罪事實應合併審理,高等法院合議庭也認為案情有相關連,開庭後就宣布合併審理,這項發展是否意指二審將出現改判?
洪仲丘案有18名被告,全遭輕判,269旅旅部連前連長徐信正判8個月最重外,有12人判3至6個月,另5人無罪,輿論譁然。被告和檢方均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昨由曾承審力霸案的受命法官梁耀鑌獨任開庭,18名被告都無罪答辯,判6個月的沈威志表示,不清楚義務役士官只能申誡、不能關禁閉的規定,沈和前憲兵官郭毓龍都對洪仲丘死亡表示「內疚、遺憾」,徐信正等5人對洪家致歉。
因無人認罪,檢察官許永欽表示:「無人認罪,也沒有人和被害者家屬談和解,顯示被告們一點悔悟之心都沒有。」
許永欽也說,一審將洪案切割成3塊,分別是關禁閉的私行拘禁、操練不當的凌虐及操練過程引起熱中暑並死亡,但他認為此案是有階段的因果、目的與手段,應屬同一事實結構,有相關連,不應切割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