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有效打擊聯合行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一半以上的條文都修改,翻修幅度是近10年來之最。
根據初審通過的條文,聯合、壟斷行為的罰則將提高1倍以上。若第一次違法,將可罰新台幣10萬元至5千萬元,第二次違法則可罰10萬元至1億元。
初審條文也賦予公平會搜索扣押權,未來公平會若發現市場出現異常情況,將可報請檢察官介入,向法院申請搜索票,會同地方司法警察展開調查。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認為這將是打擊犯罪的一大利器,但也強調會謹慎使用。他說:『(原音)搜索扣押權是賦予公平會,可是我們使用上一定會非常謹慎,一定是很重大的、而且緊急的,必須要動用到這樣子很強力的公權力手段,我們才會使用;也就是說,我們傳統的一般調查方法,如果就已經足敷使用,我們盡量不會去動到搜索扣押。』
此外,吳秀明指出,過去難以認定聯合行為中所謂「合意」的情形,這次修法規定公平會可依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定、成本及利潤考量等進行推論,具有劃時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