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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老闆性侵助理 炫耀「我睡過她」

自由時報/ 2014.05.2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怎麼會有這種老闆!

劉姓公司負責人垂涎林姓女助理,想霸王硬上弓讓她當小三,竟趁機將她灌醉性侵,事後還得意地對妻子與男職員張揚「我已經睡過林女,她是我的女人了!」新竹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劉男提起公訴。

劉男被起訴

檢警調查,50歲劉男是一家小型公司的負責人,平日對25歲林姓行政助理垂涎已久,竟籌劃毒計將她納為自己情婦。民國100年4月30日,劉男趁妻子不在家,隔天又是五一勞動節放假,邀林女與同事到他住處與家人一起吃晚飯,席間並喝酒助興,林女不疑多喝了幾杯,因不勝酒力終於醉倒在沙發。

劉男趁家人就寢、同事都離開之際,將林女抱到房間性侵得逞。隔天早上林女酒醒,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躺在老闆與老闆娘臥室內,才知遭老闆性侵,2個月後林女憤而辭職。

事後劉男一直傳簡訊給林女,寫著「當天已經發生不該發生的事情」,還說要送她行車記錄器賠罪,但林女不為所動。

後來,一向在公司內對林女有好感,並對林女展開追求的一名男性員工,突然遭劉男以警告的口吻說「我已經睡過林女,林女是我的女人了!」要該男知難而退。

還跟妻坦承發生關係

更誇張的是,劉男居然向妻子「坦承」,已跟林女發生關係,是因為林女想當小三。林女輾轉得知此事後憤恨不已,沒想到性侵她的老闆竟無恥到如此地步,憤而在去年初控告劉男性侵。

劉男矢口否認犯行,聲稱之所以會向妻子與男員工說已跟林女發生關係,還傳簡訊給林女,都是因為想要追求林女,讓她願意當小老婆的謊言,希望藉著當天喝醉的情況,對外造成「生米已經煮成熟飯」的假象,事實沒性侵林女。

不過檢察官認為,劉男甘冒通姦罪風險,向妻子與職員聲稱自己與女職員發生關係,與常理不合,且劉男送調查局測謊也沒有通過,雖事隔已久林女談及遭性侵過程,仍激動落淚、悲傷不已,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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