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榮津表示,訪問團前往越南平陽、同奈省兩個台商重災區,與台商們座談、了解實際受損情況,並向越南政府表達台商所提出的十三項要求與建言。
沈榮津說,他依據台越投資保障協定,向越南計畫投資部部長裴光榮建議,雙方應儘速成立協商團隊,由雙方指定窗口,建立賠償機制,成立聯合調解及賠償委員會;並由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連玉蘋及越南計畫投資部外人投資局杜一皇局長擔任主政窗口,受理之案件則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至於在保險理賠方面,沈榮津提議建立損害認證程序及清單,並快速理賠;越南政府則表示,災損認定必須詳實,無法在短時間內確認台商實際損失金額。
沈榮津說,由於越南總理目前人不在越南,越方將針對台商需求,請各部會研議解決方法,並將於二十五日向該國總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