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今天報導,中國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布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作出上述鬆綁規定。
大陸國家發改委表示,長期以來,中國對外商投資項目全部實行核准制,政府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保障公共利益、市場准入和資本帳管理等方面進行核准。
根據新的管理辦法,所有需要備案的外商投資項目均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負責,部分原由大陸國家發改委核准的外商投資項目,也改由地方政府負責,絕大多數外商投資項目將實現屬地化管理。
新辦法還大量簡化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備案條件。
大陸國家發改委表示,新辦法把國家安全審查納入外商投資項目管理體系,實現相關管理制度有機結合,在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同時,切實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