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王姓女子原本是醫學系學生,休學後動起歪腦筋,在去年12月間回到母校大樓行竊,因她知道學生共用置物櫃沒上鎖的漏洞,下手偷走學生的原文書及筆電,再用新台幣3500元到幾百塊不等的價格轉賣給電腦行、二手書店,共計6人受害。
學生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王女。王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並把部分贓物一一還給被害人,賠償被害人損失。收購贓物的二手書店和電腦行因不知情,都獲不起訴處分。
法官審酌王女沒有前科,事後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也表達希望重返校園讀書,顯然有痛改前非之心,此後應知所警惕,因此依竊盜罪判處拘役90日,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