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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地方訂房屋稅差別稅率 財長:金融業有無囤房看用途

NOWnews/ 2014.05.22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市房價已達天價、許多人抱怨買不起,在台北市卻1人有59戶,有議員建議擁有4戶以上房屋應採累進稅率。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22日也認同,支持地方政府訂定不同的差別稅率。至於外界質疑金融機構擁有600多戶房屋,才是囤房大戶,他說,這要考量是否為自用及出租使用,仍要看實際用途,銀行如果是拿來做營業據點,就不能視為囤房。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住家用房屋當中,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維持現行稅率1.2%;其他供住家用者(非自住),房屋稅下限由1.2%提高到1.5%,上限由2%提高到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張盛和指出,財政部支持交由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且房屋稅條例第三條也寫明地方政府可以視房屋的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如果地方政府這麼做,財政部非常歡迎、支持。

對於外界批評,即使調整房屋稅率,對富人來說不痛不癢,張盛和認為,怎樣的政策都有人批評,但調整房屋稅率不做不行,而且除了房屋稅稅率的上調之外,稅基的調整也很重要,稅基、稅率要一起調整。

至於金融機構擁6,000多戶不動產,他表示,重點是要看它的實際用途,若是作為分支據點的營業使用,就算合理使用,如果出租用就得照租出方式課稅,財政部會將總歸戶資料給稅捐處,由地方稅捐機關去查,且金融機構若囤房將資金放在不動產太多,金管會也會介入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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