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曾中龍批評,中藥材和丸、散、膏、丹及煎藥皆屬於藥品範疇,本應由國家考試通過的專技人員管理,若中藥販賣者可依買受人任意調配,不僅有違藥事法規定,且對民眾健康有重大影響之虞。
衛福部中醫藥司副司長高文惠表示,修法是為了要建立符合法制的中藥材販賣業者管理制度。開放後,中藥材商即便開藥房,也只能做批發及調配客人自用的丸散膏丹,不能零售及調劑,不影響藥師的中藥調劑權,同時也可一併解決中藥商長期存在的執照發放及生存問題。
藥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曾中龍批評,中藥材和丸、散、膏、丹及煎藥皆屬於藥品範疇,本應由國家考試通過的專技人員管理,若中藥販賣者可依買受人任意調配,不僅有違藥事法規定,且對民眾健康有重大影響之虞。
衛福部中醫藥司副司長高文惠表示,修法是為了要建立符合法制的中藥材販賣業者管理制度。開放後,中藥材商即便開藥房,也只能做批發及調配客人自用的丸散膏丹,不能零售及調劑,不影響藥師的中藥調劑權,同時也可一併解決中藥商長期存在的執照發放及生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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