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212.公司名稱: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預定依比議價方式處分台北市萬華區西昌街134號不動產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