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9日排定審查民進黨立委潘孟安等人提出的「國籍法」第20條修正草案,增列禁止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者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對此,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雖然現行法律並未明文禁止具外國永久居留權者擔任公職,但考量社會各界認為政務官應有較高的道德標準,目前行政院會在政務人員任職前要求出具切結,調查其是否具外國永久居留權。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認為此舉可能有規避之嫌,行政院也無查證動作,因此應直接入法。對此,陳威仁說,他贊成修法明定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擔任政務官,但應排除科技類等專業人才。他說:『(原音)我贊成在「國籍法」20條裡面,參考現在雙重國籍的部分,就政務官的部分再規範。(邱議瑩:所以你也認為應該把永久居留權放進去?)但是我不贊成普遍性的都不可以,我贊成只就政務官。』
此外,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質詢時,指出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原能會主委蔡春鴻、農委會主委陳保基等多名閣員都曾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卻未在行政院公布之列。他要求行政院在1週內調查相關資料後,再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