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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店強拉客 媽媽桑還趁機扒錢

自由時報/ 2014.05.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84歲王姓老翁去年途經基隆市一家有女坐檯的小吃店,被李姓女老闆、坐檯小姐硬拉進去消費,王翁堅持離去,李婦竟趁機摸走他口袋裡1500元,王翁憤而提告,高等法院依強制罪判李婦拘役10天、竊盜罪判2個月,共可易科7萬元罰金確定。

84歲翁 年邁無法抵抗

基隆市龍安街一帶常發生有女坐檯小吃店強行拉客糾紛,去年2月18日,王翁持枴杖路過龍安街某小吃店前,小吃店負責人李婦見狀,就吆喝曾姓女股東、坐檯小姐,將王翁強行拉扶到店內坐定,接著小菜、水果、茶水迅速上桌,2位坐檯小姐也各坐在王翁身旁。

王翁表示:「我不想消費,也不可能付帳」,就想起身離開;混亂間,李婦偷拿王翁外套口袋裡的紅包現金1500元,且為連號的3張500元新鈔。王翁離開小吃店後,發現1500元不翼而飛,向路人借電話報警;警方據報,在小吃店曾姓女股東皮包查獲3張500元新鈔。

李婦應訊時否認涉強制拉客、偷竊不法,辯稱是「消費糾紛」,王翁共消費1300元,包括2位小姐坐檯費共600元、茶水人頭費300元、小菜200元、水果100元及清潔費100元,還指稱王翁伸手要對她摸乳,因此不願找他200元,王翁自行離去。

婦辯消費糾紛 判刑確定

王翁警訊強調,因年邁無法抵抗,整個人是被硬拉進去小吃店,無意消費,也否認想要對李婦摸乳。

高等法院傳訊王翁出庭時,發現王翁已罹患中度的阿茲海默症,家人說他對案發事情都記不得了;合議庭認定,王翁罹病前的警訊筆錄、檢方偵訊時供詞,清楚且一致,認定具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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