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一週…經濟部週三才要赴越關懷台商

自由時報/
12 年前
雨天不收傘 銀行挺台商專案期限一年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鍾麗華/台北報導〕為協助受越南反中暴動殃及的台商,銀行公會提出挺台商方案,送交金管會審理、討論,越南台商原有貸款可與銀行協商,做到「雨天不收傘」;越南台商營運所需的新增貸款,銀行也將提供協助,受理期間預計至明年五月十三日止。

經濟部統計 受損台商共107家

政院昨天召開「越南暴動事件因應小組」第三次會議。經濟部表示,截至昨日止,越南暴動事件,台商受損共一○七家,包括平陽省七十家、同奈省三十家、胡志明市六家、巴地頭頓省一家,以鞋業、紡織、家具業最多;若以受損情況分級,輕微受損最多,嚴重受損則約二十家以下。

在反中暴動發生近一週後,經濟部週三終於要出動台商服務團赴越南關懷台商。經濟部次長沈榮津二十一日將邀集相關產業,包括紡織業、鞋業、自行車業等,以及經營專家赴越南。

經濟部昨也邀集外交部、財政部、金管會、僑委會等單位,召開「台商單一服務窗口」第一次會議,就後續求償、金融協助及災後重建等配套措施進行討論。

籲台商財損應先保全證據以利理賠

協助台商求償部分,已請駐館通知台商,對於財物損失應先保全證據,作為未來申請產險理賠或向越南政府求償依據。

財政部表示,廠商在越南設立分公司,所遭受損失可核實認列;若在越南設立子公司,因此造成營業上虧損導致台灣母公司出資額折減發生投資損失,得由台灣母公司認列投資損失。

金融協助部分,台灣金控董事長兼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昨說,台商舊貸款方面,目前已有「銀行公會會員辦理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協助國內有營運、母公司在國內的企業渡過難關,符合條件者可向主辦銀行申請展延、續借、協議清償。

至於在越南營運、單打獨鬥,不適用自律規範的台商,可自行向往來銀行申請協處,現有已動用額度維持到本金到期,並依規定辦理展延;現有額度未動用部分,銀行以不限縮為原則。

新貸款的部分,銀行公會建議,越南台商可透過僑委會海外信保基金、經濟部的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對於提供擔保品、或可提供正常還款財源的台商,銀行應提供必要融資。

海外信保基金可以保證的營運正常台商,可依規定向銀行申辦貸款,最高是二○○萬美元;此外,僑委會已設立「越南五一三專案」,台商可以運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