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1月22日就高鐵和立委服務處炸彈案宣判,認定被告胡宗賢想透過犯案影響股市牟利,被依二次共同殺人未遂罪嫌,各判15年及10年,應執行22年,另一名被告朱亞東則判處12年。全案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
胡宗賢及朱亞東移審台灣高等法院後,法官認定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續行羈押,4月3日首次開庭時,胡宗賢一改不認罪態度,首次認罪,主張應以殺人未遂一罪論處,朱亞東則說,沒有殺人動機及犯意。
由於兩人的羈押期在5月23日屆滿,高等法院日前開庭提訊兩人表示意見;胡男說,沒有逃亡可能,請求交保停押;朱男則說,法律不外乎人情,至今已被羈押1年多,請求讓他交保,就可回家陪陪91歲的老父親,盡點孝道。
胡宗賢委任律師沈孟賢指出,胡宗賢已認了殺人未遂,將來被判重刑已有預料,請求法官考量人情,胡家中除了胡的胞姊,只有胡宗賢一個兒子,請求可以回家為雙親盡孝道。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近日將做出裁定是否延押。
沈孟賢庭訊後受訪表示,近期去律見胡宗賢,他已不像剛被押時話多又有自信,現在的胡宗賢對未來已灰心,再加上罹患憂鬱症,可能因為吃藥關係,近來已有發呆放空的副作用產生。他一度曾向看守所表示,是否能換成之前胡男尚未被收押時所吃的抗憂鬱藥,但遭所方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