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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越南協商求償 經部:最快2週

中央社/ 2014.05.1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6日電)越南反中暴動,台商遭池魚之殃。經濟部今天表示,將先調查在越南台商損失狀況,最快2週內,尋求與越南政府3至6個月的外交諮商;如沒有具體結果,就會進入國際仲裁。

台灣與越南在1993年簽署投資保障協定,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說,這是台灣第1次運用投保協定,與他國進行談判。

杜紫軍表示,正密切注意越南18日情勢發展,如無惡化,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將在21日與當地產業相關的法人代表團赴越南,向台商表示關懷,了解當地台商狀況及給予包括既有貸款展延、新增貸款,及原物料需求、產業輔導等協助。

杜紫軍指出,目前了解,受損台商中有11家比較嚴重。如台商有融資需求,將先循海外信保基金等現有機制;不過,由於基金規模較小,經部希望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能夠協助,但還要經過基金董事會同意,完成行政程序。

他說,受損廠商融資上限會以個案需求處理,保持彈性。

杜紫軍表示,投業處已在胡志明市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提供台商法律諮詢服務,費用由經濟部支付;目前最重要的是,受害台商對於公司或工廠被縱火、搶劫或破壞財物,應先保全證據,如攝影拍照遭破壞損失現場照片、製作相關紀錄(損害資產明細與損失額度等)等,以作為未來提出理賠的申請依據。

他指出,依律師專業意見,將先清查台商的損失情況及保全證據後,考量談判速度及對象不同,最快2個星期內,先以外交諮商方式要求越方指定統一窗口談判;以國際慣例,善意協商通常需3至6個月;如沒有具體結果,再進入國際仲裁。

杜紫軍說,為防18日越南大遊行再度發生暴動,政府除提醒台商總會和分會做好準備,並已透過外交管道,要求越南政府派警察或軍隊保障台商人身及財產安全,越南政府也都承諾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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