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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美容醫學應受消保法規範

中央商情網/ 2014.05.16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4年5月16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2009年至今共已受理77件美容醫學申訴,除收費問題,不當後遺症、傷害問題及無效居第二及三多,主張非必要的美容行為,應受消費者保護法規範。

消基會上午召開「醫美問題多,中途解約課程單價翻倍漲、術後受傷讓你美不起來!」記者會。

董事長張智剛在會中說,美容醫學若是醫療行為,不涉營利、消費行為,為何衛生福利部在今年2月26日公告施行,醫師不得對未滿18歲的未成年施作非為醫療必要的美容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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