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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官員收賄 通報中國漁船巡邏時地

自由時報/ 2014.05.16 00:00
海巡現大漏洞 分隊長收押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歐素美、吳正庭/綜合報導〕官兵變強盜?海巡署第九海巡隊分隊長黃文哲,涉嫌向蔡姓中國漁船業者索賄近百萬「包庇費」,再暗中向蔡某通報「可越界捕魚的時間及地點」 ,本案是海巡向中國漁民索賄的首例,海防也因而出現大漏洞。

台中檢調前天搜索第九、第三海巡隊及涉案人住處,四十七歲的分隊長黃文哲,昨晨被依貪污罪收押,將被停職;第三海巡隊女辦事員陳文君(黃文哲之妻)以十萬元交保、隊員徐良吉以五萬元交保;居間牽線的台灣漁民莊進義,以五萬元交保;檢調將傳喚另兩名中間人。

中國船掌握虛實 越界捕魚

前年六月,黃文哲偕妻以觀光名義赴中國福建石獅市,與「閩獅漁」船隊(十艘漁船)蔡姓負責人面洽合作,蔡同意每船交「包庇費」十萬台幣;同年八月,蔡透過地下管道匯了廿一萬人民幣,依當時匯差,黃文哲拿到台幣約九十八萬。

第三海巡隊勤務編隊、出巡時地資料,黃文哲透過陳文君、徐良吉知悉,再和台灣漁民莊進義,以手機、無線電通報蔡某,讓蔡掌握海防虛實,蔡遂大膽深入,曾至台灣海岸一浬內,已可見岸的海邊捕魚,但有一次蔡越界到苗栗白沙屯外海,卻遭第三海巡隊查獲,蔡跳海仍被捕,因這是他第七次被逮,被罰最重的五十萬元,當時的查緝影帶,還被提供給媒體報導。

分隊長妻也任職海巡 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運毒案時,意外發現海巡收賄醜聞,遂轉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檢調前天帶回黃文哲等十二名關係人、證人,漏夜偵訊後,黃文哲承認收賄,但拿得不多;陳文君坦承,曾對丈夫黃文哲談到第三海巡隊的勤務編排,但否認洩密;第三海巡隊蔡姓分隊長獲請回。

第三海巡隊管轄澎湖以北、新竹以南的中部海域,巡邏廿四浬內的限制海域。專案小組認為本案仍有疑點:一、黃文哲本是第三海巡隊小隊長,一百年底已調任第九海巡隊分隊長(負責金門海域),為何前者的管轄海域仍由他主導索賄?第二,蔡某給了賄款,仍被查獲越界捕魚,是否海巡分贓不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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