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龍巖:澄清媒體不實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5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5/152.公司名稱:龍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大漢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聯合新聞網6.報導內容:龍岩買黃宗宏別墅 未來可能推頂級陰宅7.發生緣由:澄清不實報導8.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3年5月14日公告取得之台北市士林區不動產,取得目的為 興建住宅銷售,並非作為殯葬設施使用,謹此澄清聯合報及聯合新聞網 之不實報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