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的自用住宅標準,終於出爐了,上限是三戶,只要沒有出租,沒有營業,符合納稅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使用,就算是自用住宅,但就有立委覺得,三戶的標準太寬鬆了,應該改成兩戶。根據統計,全台灣將近30萬人,持有四戶以上的房子,但實際數字絕對比這個還要多,因為很多投資客,都會用人頭戶來避稅,所以才有立委認為,標準應該要從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