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不定期抽測戴奧辛排放管道 管控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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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報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為有效掌握縣內列管之16家事業單位共23根煙道之戴奧辛排放,持續不定期進行戴奧辛排放管道稽查檢測作業,並同時進行各製程設施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之法規符合度查核, 若事業單位經查獲未符合法規排放標準限值,或未確實依操作許可證登載事項操作防制設備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以嚴格管控縣內各事業單位戴奧辛之排放情形。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環境中戴奧辛之主要來源為人為活動所產生,包括廢棄物焚化、發電、能源工業、其他高溫排放源、金屬冶煉、露天燃燒與化工製程等,皆會產生戴奧辛並經由排放管道排放於大氣中,本局為確實掌控縣內事業戴奧辛之排放情形,將持續針對列管事業單位不定期進行戴奧辛排放管道稽查檢測作業及進行製程與防制設備操作狀況查核,並依抽查結果計算縣內事業戴奧辛之排放量,依歷年執行成果顯示,本縣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量已有逐年下降之趨勢,並將持續加強污染源減量輔導及環境監測工作,以期提升本縣環境品質。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呼籲各列管事業單位,須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做好製程及污染防制設備自主管理,持續精進及提升製程及防制設備效能,妥善維護防制設備達最佳運轉狀態,除可降低營運成本亦可減少製程中之污染物產生與排放,請大家一起為提昇優質的環境品質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