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案更三審 16日宣判

中央社/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被控違反證交法,更二審被判刑7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明天更三審宣判。

全案一審時,趙建銘遭判處6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元;趙建銘父親趙玉柱8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同案被告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及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均被判4年3月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00年5月間更二審宣判,改判趙建銘7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趙玉柱被判刑8年6月、併科罰金3000萬元;游世一被判刑7年2月、併科罰金6000萬元;蘇德建遭判刑7年2月,併科罰金3000萬元,認定全案犯罪金額為1億1600萬2048元,比歷審的認定都多。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計算內線交易犯罪所得的方式不當,並未說明為何將被告賣出與未賣出的台開股票,以不同時點計算。最高法院在101年4月間撤銷原判決,再度將案件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