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慶煌騎車撞傷婦 8.6萬和解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藝人楊慶煌被控騎機車撞傷婦人,台北地院今天開庭,他低調出庭,以新台幣8萬6000元和被害婦人達成和解。

楊慶煌少年時以電影「在室男」的靦腆形象竄紅,曾演出電影「報告班長」等作品。

起訴書指出,楊慶煌在去年5月騎機車準備返家行經台北市松隆路巷口,不慎撞到一名牽著單車的洪姓婦人,洪婦右手骨折而提告,楊慶煌認為對方開價10萬元過高而未接受,雙方和解不成,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楊慶煌。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楊慶煌戴著眼鏡低調素顏,穿著運動外套和牛仔褲,宛如一般民眾,記者差點認不出。他在庭上和洪婦以8萬6000元達成和解。洪婦說要買房有資金需求,問他可否快點付款,楊慶煌則答,「要給我時間去賺」,最後雙方約定在下次開庭5月29日當面交款。

楊慶煌庭後受訪表示,這件事是小事,沒必要勞煩大家,自己不小心有過失,也因擦撞受傷,藉此給自己一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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