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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向富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告取得昆山鼎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股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4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昆山鼎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人民幣20萬元之出資額2.事實發生日:103/5/14~103/5/1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人民幣20萬元出資額, 占標的公司實收資本額100%每單位價格:標的公司為有限公司,故不適用每單位交易價格交易總金額:人民幣200,000元,折合新台幣969,600元(匯率4.848)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昆山鼎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實質掌控之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應向富體系投資架構撤銷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本案係向昆山鼎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東取得股權,故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經於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第14屆第2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於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第14屆第25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交易數量及總金額:0元持有比例:0,無權利受限情形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之比例:0.156%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之比例:-0.5%營運資金為人民幣96,198,978元,折合新台幣為466,372,645元(人民幣兌新台幣匯率以1:4.848計算)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因應撤銷向富體系投資架構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總交易金額單位為新台幣2.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交易金額: 因交易標的為有限公司性質,故不適用。3.本案因依向富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式規定提報台灣 母公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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