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男起初否認偷竊犯行,辯稱:車內的30幾項物品均為其把玩娃娃機所夾起獲得。經員警請大賣場業者協助調閱店家前方監視器影像過濾及通知娃娃機台的張姓所有人到場指認物品後,鍾男見事機已敗露,才坦承竊盜犯行。
機台的張姓所有人向警方表示,鍾男於2年前也曾在南投地區以相同之手法竊取同業所擺放之娃娃機台內物品而遭查獲,是娃娃機的偷竊慣犯,警方查看監視器畫面時發現,鍾男行竊手法純熟且小心,先以扳手將娃娃機的玻璃面接合處撐開後,再以自製鐵線鈎插入機台內將物品撥入取物口,短短4分鐘的犯案時間,得手30幾項物品,鍾男一邊行竊還一邊注意經過之車輛,但最後仍遭警方逮獲,偵訊後依竊盜罪將鍾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分局分局長吳銘淵表示:對於員警能即時查獲竊盜案,除了對執勤同仁予以肯定外,呼籲民眾發現可疑人、事、物時,能勇於提供情報或立即撥打110電話及就近向警方報案,在警民雙方的合作下,共維苗栗地區良好社會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