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142.公司名稱: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 不適用7.發生緣由:越南發生暴動。 8.因應措施:因本公司廠房所在地非為暴動區省份,目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 無重大影響,本公司已要求廠房幹部加強管制。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